非粤b限行(非粤a限行广州)
关于广州对外地车开四停四的规定
法律主观:广州开四停四管理措施主要内容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简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法律分析:外地车辆进入管控区,四天内无论是只开一天车,还是隔天断续行驶,达到四天后就必须离开管控区。或者在管控区内停驶四天,才可刷新一个新的行驶周期。开四停四是广州实行的一项对外地车辆的管控措施,即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