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外机动车限行(海南全省限行外地车)
海南外地车限行政策细则
本办法施行后,对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限期通行管理。对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在海南省使用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非营运性质的新能源小客车不适用本办法。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每一自然年度内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通行天数当年有效,不跨年度累计计算。此外,外地号牌小客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车辆的可通行情况,并将车辆最新有效信息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