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公告!主城区限行、电动四轮车须有牌证
1、(1)运送用于保障主城区生产、生活、建设等正常活动必需品,使用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燃料,符合生态环境部门对驶入限行区域车辆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且车辆登记住址为主城区范围内的微型、轻型货车,确需驶入限行区域道路的,到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行证管理办公室办理通行证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2、在邯郸市,电动三轮、四轮车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电动三轮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了驾驶证,车子挂上牌才能上路行驶。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车型,均可以携带相关手续去邯郸市车管所进行上登记、上牌。登记上牌后须遵守我市道路限行规定。
3、近日,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通行秩序,自6月起至12月底,河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以消除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减少涉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广大群众出行安全。邯郸交警查处一辆违法行驶的老年代步车。